福建:福州市晋安区X193寿山至日溪段破损沥青路面改建工程施工 |
来源: 发布日期:2010-9-10
|
福州市晋安区X193寿山至日溪段破损沥青路面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晋安区X193寿山至日溪段破损沥青路面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榕晋发改基[2010]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区、乡承担(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路段起点为X193线K23+760(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与日溪乡交界处),经日溪乡汶洋村,终点为X193 线K30+970(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沥青路与水泥路接头处)。 2.2 建设规模: 2.2.1 本工程改建道路全长7.179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宽6.5米,路面结构厚度20厘米。 2.2.2 本工程按四级公路标准测设,设计速度为20Km/h,路面设计荷载为单轴双轮组载100KN;涵洞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新建)、按旧荷载等级(利用)。 2.2.3 本工程最高控制价:9949624元。 2.3 计划工期: 6个月; 2.4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涵洞、安全设施、绿化等; 2.5 本项目建设范围为福州市晋安区X193线寿山至日溪段K23+760~K30+970; 2.6 本工程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营业执照,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业绩及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三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须经年检合格的本企业的员工。 3.3 投标人自2007年以来按一个合同段独立完成过类似规模(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或长度7公里及以上)的公路工程。 3.4 投标人未被福建省交通厅2009年度普通公路项目信用考核中被评为C、D级的施工企业。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个标.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0 年 9 月9日至 2010 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六一中路123号冠茂都会7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每套售价500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1200元,以上资料捆绑出售,恕不单卖,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10月8日17时之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或电子汇款,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伍万元人民币。 保证金提交备注: 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帐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注:时间及方式:投标人须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于截标前(2010年10月8日17时之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是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依据,且必须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X193寿山至日溪段破损沥青路面改建工程投标保证金") 5.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5930200001819100034729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投标人若有疑问必须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8天前在《中国工程招标网》(http:www.cnbidding.com.cn)上“公告答疑”提出。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0月9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福州市六一中路123号冠茂都会7层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标处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持身份证原件,若为授权委托人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6.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书、身份证)原件送达。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cnbidding.com.cn)、福建日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意事项: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天在《中国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cnbidding.com.cn)上发布补遗等信息。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邮编:350023; 电话:0591-87932281 传真:0591-87932583 ;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123号冠茂都会4号楼七层,邮编: 350005 ; 电话: 0591-87534375 传真: 0591-87534375 ;联系人: 李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