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兰卉路(民乐路~人民路)沥青砼摊铺工程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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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兰卉路(民乐路~人民路)沥青砼摊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兰卉路(民乐路~人民路)。 (2)工程规模:兰卉路沥青砼摊铺工程(民乐路~人民路)全长约260m,车行道宽16m。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0年9月至 2010年10月。 (4)工 期:30个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并一次性通过合格标准验收。 4. 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该工程壹个标段的资格后审及投标,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单位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沥青砼摊铺工程(K0+954.332~K1+214.252)。(详见工程量清单)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企业资质及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或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内容必须真实,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9)近三年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10)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取得良好信誉; 7.投标申请人在投标前须到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领取投标专用光盘(每张专用光盘预收押金100元),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专用加密锁自行从本招标公告附件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并将工程量清单刻录至投标专用光盘,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标书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500元/标段(含预收的光盘押金100元),售后不退。 8. 投标申请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0 年 9 月 9 日16时00分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指定邮箱(jsqdztb@vip.sohu.com)。 9.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 9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并在2010年 9 月 20 日 15时 00 分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投标最高限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http://www.qdztb.com)“在线答疑”栏目 中国启东(http://www.qidong.gov.cn)“采购与招投标”栏目 11.特别提示: (1)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向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递交企业入库资料(具体内容与表式可从http://www.qdztb.com/tzgg/1318.htm下载),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2)外地企业来启东参与招投标的,应当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或行贿行为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已经入库并经公示的投标单位,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帐号必须与入库资料一致;已办理入库手续未公示的投标单位,出具的银行汇票开户银行、帐号必须与入库材料及资格审查材料中的企业开户许可证(且帐号为基本帐号)一致。 (4)已经办理入库手续但未公示的投标企业,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未办理入库手续的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日三日前,应先办理入库手续,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 (5)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本工程付款方式 本工程的工程款支付金额及方式: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5%,余款(扣除质保金后)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凭审计部门出具《工程结算核定单》一次性付清(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竣工资料经发包人及城建档案馆认定合格后在结付工程款时退还(不计利息)。 13.招标人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公园中路842号 联系人:戴 新 联系电话:0513-83313293 邮编:226200 1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和平中路808号(景都大厦五楼) 联系人:洪小花 联系电话/传真:0513-83302829 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0年 9月 3 日至 2010年 9 月 9 日 招标人: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招标代理人: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负责人: 2010年9 月 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