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项目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 ||||||||||||||||||||||||||||
来源: 发布日期:20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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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本项目道路石油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http://www.sinoasphalt.com 2.1建设地点: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北起歧口镇,路线沿海防公路西侧500m向东南布设,经张巨河西向南,跨南排河后,在中捷石化西1.3公里处海防公路以西转向东南,经刘洪博东,相继上跨黄赵公路、北疏港路、中疏港路、南疏港路、规划邯港铁路、朔黄铁路、沧黄铁路和沧黄高速,经青锋农场、小山自然保护区和杨埕水库东,在海丰村北的海防公路到达本项目终点,全长49.83公里。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路基宽28.5米,计算行车速度120km/h。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 2.2计划供货日期:2010年10月—2011年7月。 2.3招标范围:本项目70 号A 级道路石油沥青材料的供货,分1个合同段。具体要求如下: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27日至2010年9月3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沧州市交通局301房间(沧州市解放西路77号)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检测报告原件、高速公路沥青供货业绩证明原件、代理商还应提供制造商同意供货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以上所有证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参考资料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 年9月17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沧州民族会馆(解放西路与永安大道交口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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