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2010年农村公路工程(鹤岗市至三道林场公路)施工招标公告 | ||||||||||||||||||||||||||||||||||
来源: 发布日期:20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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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鹤岗市2010年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鹤岗市至三道林场公路) 已例入 黑龙江省2010年公路建设计划 ,项目业主为 鹤岗市各区、村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 鹤岗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鹤岗市 2.2规模:全长10公里,技术标准为四级公路。 2.3计划工期: 2010年9月16日-2010年10月16日。 2.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及构造物等。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
3.1 本次招标的各标段的潜在投标人须是具备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近五年来,其中一年内曾成功完成了20000平方米以上道路路基和路面工程施工,所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17日至2010年8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 9时00分~11时30分,13时30分~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佳木斯市永安街西综合楼(黑龙江省路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分别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和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进行工程现场考察。 工程现场考察时间:2010年8月24日上午8时00分(北京时间) 工程现场考察及答疑: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届时请投标单位自行考察现场,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自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9月8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至佳木斯市长城饭店七楼会议室(佳木斯市永安街77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日 期:2010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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