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至武夷山高速公路沥青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宁德至上饶联络线武夷山(赣闽界)至上饶段新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基础[2008]3630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批复(批准文号:交公路发[2009] 271号),并已列入江西省重点公路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
  2、受上饶至武夷山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及各路面施工承包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本项目沥青(包括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5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及SBS改性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http://www.sinoasphalt.com
  3、工程概况,采购范围
  本项目是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第四条联络线宁德至上饶高速公路的江西境内段。路线起点位于赣闽省界分水关,连接宁德至上饶高速公路福建境内段终点,路线终点位于上饶经济开发区的董团乡与沪昆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52.966公里,沿线经过乡镇有铅山县武夷山镇、紫溪乡、石塘镇、永平镇、鹅湖镇以及上饶经济开发区董团乡等两个县区六个乡镇,所经区域均隶属于上饶市。
本次招标的路面工程用沥青,共划分为3个合同包,其包装形式为由专用的散装运输工具运抵施工现场的散装沥青。各合同包的划分及沥青种类、数量及供货时间如下表:

  每个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可同时对1~3个合同包提出投标申请,取得多个合同包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最多只能被授予1个合同包。申请多个合同包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每个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同一个沥青合同包中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沥青,仅能由生产商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高速公路项目沥青供应业绩、专业人员、组织货源的能力及经验,且具备基质沥青代理权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其中LQ-3标段的投标人还需具备改性沥青生产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进口沥青销售代理授权书原件(LQ-1、LQ-3合同包需提供,授权书需按本公告后附件1格式开具)、国产沥青制造商销售代理授权书原件(LQ-2合同包需提供,授权书需按本公告后附件2格式开具)以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于2010年8月12日至8月18日9∶30~11∶30,14∶30~16∶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上饶市五三东大道15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合同包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对多个合同包提出投标申请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合同包的招标文件,并且对所申请的合同包不得自行调整。
  6、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有关于招标文件的任何问题,可以以书面传真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的17:00(北京时间)之前,应将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若同时对多个合同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分别提交各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8、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日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于2010年9月1日9:00~10:00时(北京时间)送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上饶市五三东大道15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程招标网   (http://www.cnbidding.com.cn)、江西交通信息网(http:// www.jxjt.gov.cn)、上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rjsgc.cn)、上饶交通网(http:// www.srjt.gov.cn)、上武高速公路网(http://www.jxswgs.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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