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靖宇县靖宇镇新兴南路南段沥青砼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 |
来源: 发布日期:20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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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宇县靖宇镇新兴南路南段沥青砼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已由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靖发改字 [2009]189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靖宇县靖宇镇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性质:新建 2.2建筑规模、范围:451米,总铺装面积19844平方米 2.3招标标段:一标段 2.4资金来源:自筹 2.5工程建设地点:新兴南路南段 2.6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09月02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11月05日。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标段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招标时须提供: (1)当地劳动主管部门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2)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年度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3)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造师不在岗证明(不兼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08月02日至2010年08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30时,下午16时至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普阳街2522号616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08月26日9时,地点为靖宇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万 元整。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厅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宇县靖宇镇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靖宇县工农街南侧3-7-7-3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2522号 邮 编:135200 邮 编:130062 联系人:张军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3644495955 电 话:0431-88597299 传 真:0439-7227038 传 真:0431-88597299 2010年08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