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沥青采购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来源: 发布日期:2010-7-27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2008】13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广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建设单位自筹不少于总投资的35%、剩余部分由商业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佛山广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建设所需的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http://www.sinoasphalt.co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东起广佛高速雅瑶立交,西至三水布心接G321国道。本次扩建路线全长 计划供货日期: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10月,共计12个月。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路面工程所用的沥青材料供货与相关服务,只设一个合同段,采购数量如下:
3.申请人资格要求http://www.sinoasphalt.com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包含本次招标货物生产或销售业务的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以外币注册的按申请人申请注册时相关验资证明文件中折算的人民币金额(或折算汇率)为准),近5年内具有类似业绩经验,在货物质量、人员、设备、资金、经营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具体资格条件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3.2 非生产厂家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每个生产厂家只能对一个供应商进行独家授权;如果生产厂家自身参加投标,不能再对供应商进行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个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先报名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以下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先报名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各标段最多选定8家正式投标人。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1)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2)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认证书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4) 非生产厂家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与原件相符”。 5.3 申请人须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IC卡进行申请报名,未办理IC卡的申请单位请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查询并及时办理。 5.4 申请人在报名时还须单独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在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下载,按规定格式填写、盖章)。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gzzb.gd.cn)、中国工程招标网-采购招标网(http://www.cnbidding.com.cn)、中国工程招标网(http://www.cnbidding.com.cn)(http://www.gdtzzs.gov.cn)、广东省建设报等媒体上发布。如有修改或补充,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广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松岗禅炭路段显纲管理区松岗旧收费站 邮政编码:528234 联 系 人:黄 工 电 话:0757-85208201 传 真:0757-85208206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6楼E室 邮政编码:510620 联 系 人:宿工、梁工 电 话:020-87575800转811或87577966转811或87577822转811 传 真:020-875780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