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青海省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实行责任追究

为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依法查处造成质量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由青海省交通厅制定的《青海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将于7月1日起在全省试行。

据了解,我省自2003年启动农村公路建设以来,先后改建和新建农村牧区公路近4万公里,增加便民桥1500多座,使3000多个建制村通了公路,通达率达到76.7%,解决了350多万各族群众的出行难问题。今年,交通部门继续加大力度,投资30亿元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8000公里,使全省4172个建制村年内全部实现通公路或通机动车目标。(作者:星子 冯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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