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勾结用“障眼法”骗沥青

  本报讯(史建颖)为盗窃沥青,刘某等人找来两辆外形相同、号牌相差无几的油罐车,利用“障眼法”成功骗得一车没卸完的沥青。近日,嘉定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4000元,责令退赔犯罪所得。

  刘某、沈某等人经常为浙江一家沥青公司运送沥青到上海嘉定某工程施工公司。刘某发现,由于施工公司厂门位置的设置问题,油罐车若想再次称重必须开出厂门后掉头,再次过磅才有出厂记录。于是,刘某想到了一个瞒天过海的骗取沥青的“完美计划”,并成功收买该公司负责监督的蔡某。

  2008年6月的一天晚上,刘某驾驶一辆油罐车与沈某驾驶的油罐车从浙江运送沥青到上海嘉定,两辆车像往常一样驶入卸货区。待沈某的油罐车先卸货后,刘某在尚未卸完货的情况下,指使蔡某在送货单上签字,两辆车立即开出厂门掉头并调换了车牌。就这样刘某等人顺利通过了地磅验收,骗得了尚未卸完的沥青。事后。他们变卖赃物得款4.9万元予以瓜分。

  施工公司随即发现沥青有问题,立即向警方报案。孙某、沈某陆续归案并被判刑,刘某于今年1月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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