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 《城乡规划条例》今日实施 |
来源: 发布日期:20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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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日起包头市《城乡规划条例》正式实施。
据了解,《城乡规划条例》的实施,对包头市的城市建设和发展将起到推动作用。在《条例》中确定了铁路、公路、机场、道路、广场、绿地、公共交通、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湿地、防汛通道、消防通道及设施、人防工程、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记者瑶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