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元江至红河二级公路(K59+750~K71+991.92段)路面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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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江至红河二级公路(红河段)已由云南省交通厅以云交计【2003】390号批准立项,项目法人为红河州元江至红河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发包人或招标人或业主”),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入,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面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资格要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元江至红河二级公路(K59+750~K71+991.92段)全长12.24公里,其中K59+750~K61+380与红河县城市道路莲花大道共用(已建成),长1.63公里,故本次招标实际里程为10.61公里,预计总投资为3000万元人民币。 2.2合同段划分、招标内容及计划工期: 合同段 起讫点桩号 综合里程长度(km) 招标内容 计划工期(月) 1 K61+380~K71+991.92 10.61 沥青混凝土路面(含交通安全设施) 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年及以上施工业绩,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不曾受到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同时按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云交基建【2009】38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的信誉系数不得小于0.5。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月13日至2010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指定地点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含图纸部分)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整,售后不退;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担保 本项目每合同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元)整,采用现金或相当于现金的其他形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2010年5月22日组织进行工地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各投标人应派人参加。现场踏勘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组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2投标文件必须于2010年6月2日9:00时至10:30时(北京时间)由专人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递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施工招标公告在《中国工程招标网(http://www.cnbidding.com.cn)》(www.cnbidding.com.cnc.n)上发布。 8. 招标文件发售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穿金路755号(元江康达办公楼4楼) 邮 编:650224 联系人:袁波、张艳 电 话:0871-5013139 传 真:0871-5013139 招 标 人:红河州元江至红河公路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