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电厂二期厂区道路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浙能乐清电厂二期项目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能源〔2008〕1258号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2×660MW超临界燃煤机组、总投资约为48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乐清市南岳镇 ,计划于2010年 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浙能乐清电厂二期厂区道路建筑工程
    1、标段内容:本次道路招标共分15个区块,S1、S2、S3、S8、S10、S11已完成粗沥青和部分路侧石; S5、S6、S7、S9已完成粗沥青层,但因场地沉降需进行加高处理;S4、S12、S13、S14 、S15已完成粗沥青层和路侧石。除了新做道路,其它区块范围内的雨水口、雨水口与雨水口连接管、雨水口与检查井连接管、雨水口井盖施工(包括检查井开孔和封堵)原已施工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资格条件:(1)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四个岗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主管企业安全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主管安全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驻现场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3)近五年完成过(2005年12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400万元及以上(含400万元)的道路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4项中的任意二项或以上,其中必须有一项证明材料能证明项目已完工);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近五年内(2005年1月1日以来)具有担任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400万元及以上(含400万元)的道路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4项中的任意二项或以上,其中必须有一项证明材料能证明项目已完工和项目经理的业绩)。  (5)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起至递交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05月19日上午10:00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二楼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0年04月29日 至2010年05月06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 ,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4号位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杭州环城北路华浙广场1号6楼B座
    联 系 人:潘礼国/包伟龙
    联系电话: 0571-87630262、 0571-85278276 85279775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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