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和胜利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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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和胜利路工程项目,已由佳木斯市人民政府批准,项目业主为佳木斯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 ,工程概算总投资 8200 万 元,招标人为佳木斯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佳木斯市 2.2规模: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路全长8.191公里,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2.3计划工期: 2010年5月30日-2010年9月30日。 2.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及构造物等。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 施工合同段起止桩号长度(km)主要工程内容备注 S1 科技大道K0+000-K4+2504.25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S2胜利路K0+000-K3+9413.941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S1和S2施工合同段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同时具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近五年来,其中一年内曾成功累计完成了10km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和10km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或近五年来,其中一年内曾成功累计完成了80000平方米及以上城市道路路基和80000平方米以上城市道路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所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各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2 个标;投标人对2个及以上标段投标时,不允许将所投入人员、机械设备在所投的多个标段内重复出现。否则对所有重复出现的标段按不通过资审处理。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的审查方法,同一个标段最多通过6家申请人。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标段的投标(本次招标,每个具备独立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只能授权给同一个被授权人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4月29日至2010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2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路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佳木斯市永安街西综合楼) 持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用A4纸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图纸另售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售,并不得转让。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进行工程现场考察。 工程现场考察时间:2010年5月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工程现场考察及答疑: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届时请投标单位自行考察现场,费用自理,招标人将予以配合。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5月21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至佳木斯市长城饭店七楼会议室(佳木斯市永安街77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工程招标网(http://www.cnbidding.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佳木斯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路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建国路87号 项目办公地址:佳木斯市永安街西综合楼 邮政编码:154005 邮 政 编码:154002 联系电话:0454-8366919 联 系 电话:0454-8699718 传 真:0454-8366918 传 真:0454-8675558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 系 人:范女士 日 期:2010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