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番禺区石楼镇石清路(莲港大道-清河东路)沥青路面工程招标答疑纪要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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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集疑问时间:2010 年4月17日至2010年4月25日17:00时截止; 二、反映问题方式:无记名方式; 三、反映问题途径: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该项目专区凭密码进入并提交发布相关问题。 四、投标人问题: 1. 图纸以及招标文件上未提供道路标线的施工工艺,请提供 答:请参考相应国标与规范及广州市技术指引执行。 2. 路面工程数量表中行车道宽度为2*16m还是2*1.6m?与交通设施横断面的标注尺寸不相符,请明确尺寸。 答:车行道宽度为2*16m。交通设施横断面图中摩托车与大型车混合车道的宽度为4.25m具体尺寸为16m=0.5+3.5+3.5+3.75+4.25+0.5(m)。 3. 工程数量表中有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但路面结构图中显示并没有粗粒式沥青混凝土结构层,请明确工程量 答:路面结构图中第一页中有该层显示。 4. 请问本工程量是否包含人行道的改造? 答:不包含。 5. 请招标方核算投标最高报价值,经我方核算后与最高报价值出入较大 答:投标最高限价见下述第二大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6. 本工程以定额计价方式招标,违反了《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请问招标人是否会按《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法规进行组织招标? 答:本工程按定额计价方式。 7. 投标书中的报价和预算书中的报价是不是要一致?如果不一致,是不是作废标处理? 答:可以不一致。 五、招标文件补充、修改: 1. 番禺区石楼镇石清路(莲港大道-清河东路)沥青路面工程投标最高限价值修正为人民币683.11314万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修正为人民币6.2106万元(建设工程投标书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按此修改);本工程投标最高报价值的80%修正为人民币546.490512万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按此修正。 2. 本工程图纸已经整理排序,请各投标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下载最新上传的图纸。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广东高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