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至宿州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沥青采购02包(SBS改性道路石油沥青)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安徽省泗县至宿州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沥青采购02包(SBS改性道路石油沥青)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省泗县至宿州高速公路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交运[2005] 10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路面工程施工所需的沥青材料02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重新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安徽省泗县至宿州高速公路是泗(洪)许(昌)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泗(洪)许(昌)公路东西向横贯苏、皖、豫三省,是南京至洛阳公路和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公路之间构筑的又一条东西向公路通道,并串联多条南北向国家高速公路,对区域路网起着加密、补充和完善的重要作用,其已列入交通部《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纲要》和《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由于项目沿线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是安徽省今后一段时间内重点扶持、加快发展的地区,因此,迫切需要进一下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本项目的建设步伐。

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加强东西向联系,缩小东、中、西部区域差异,对实施安徽省省委省政府东西发展战略,改善皖北地区的交通条件,满足交通需求,促进皖北地区特别是宿州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加强宿州市与周边地区特别是长三角经济圈的联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路线起点位于泗县屏山镇大彭庄,与国道G104交叉。终点位于淮北市濉溪县古饶镇境内,与合徐高速公路交叉,设置符离集枢纽互通立交,终点位置即为互通立交终点,起点桩号K1+011,终点桩号为K92+470。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封闭,全立交,设计车速120 km/h,路面宽28m,全线里程91.470公里。

安徽省泗县至宿州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沥青采购02标包划分具体如下:

标包

沥青类别

预计数量(吨)

计划供货时间

主要内容

LQ-02

SBS 改性道路石油沥青

27712

2010 年 5 月至 2010 年 11 月

中标人需将沥青材料供应并运输至安徽省泗县至宿州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相应施工标段沥青混凝土拌和场入罐,并提供伴随服务。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改性沥青加工生产能力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国内改性沥青生产加工企业;

3.2投标人提供的改性沥青近三年在我国3条以上高速公路上成功使用过,经交通运输部2009年交通产品(道路用沥青)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厅科技字[2010]72号文);

3.3专用沥青储备库不小于20000吨,有散装运输能力;

3.4投标人具备工厂化改性沥青加工能力,改性沥青生产能力每天不小于800吨;

3.5改性道路石油沥青所采用的基质沥青技术指标满足本项目基质沥青技术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4月27日至5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楼总工办(1611室)持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②产品质量证书原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专用沥青储备库库容的鉴定证书原件;

③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的供货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的宣传画册。

上述资料除企业的宣传画册外,需提供一套复印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交招标人。

如非法定代表人购买,必须提供授权公证书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授权的代理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考察时间: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自行对运输线路等详细情况进行充分考察。

联系人: 窦维禹

联系电话:0557—3931007 3932320

地址:淮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1号安徽省泗许高速公路建设办公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5月17日10时3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楼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必须与购买人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人民币 = 500000 * CHINESENUM2 伍拾万元(¥500000.0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开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其它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在2010年5月17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30分提交到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楼会议室),招标人将不接收不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保函的投标文件。担保银行的电话、传真必须保持畅通,如无法联系确认,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安徽省泗县至宿州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沥青采购02包重新招标结束后由安徽省泗县至宿州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承包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单位办理合同签定、承办采购等后续事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程招标网(http://www.cnbidding.com.cn/)、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网站(http://www.apci.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长江东路1157号

联 系 人:陈维平 杨新苏

电 话:0551-4297982、5371865

传 真:0551-4297982、537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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