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公路管理局养护工程沥青采购招标 |
来源: 发布日期:20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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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公路管理局2010年养护工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全部来自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养护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及规模: 本次招标属于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公路管理局养护工程项目的沥青采购,为保证工程所用沥青质量及供应进度,确保项目实施,单独立标。 2.2材料采购类型及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供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散装) 吨 按需求 以需方编制的物质需求计划为准 路面施工标段沥青混凝土拌和机所处地点 合同执行期间最终以实际数量结算 2 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散装) 吨 按需求 以需方编制的物质需求计划为准 路面施工标段沥青混凝土拌和机所处地点 合同执行期间最终以实际数量结算 3 PA-1型阴离子乳化沥青(散装) 吨 按需求 以需方编制的物质需求计划为准 路面施工标段沥青混凝土拌和机所处地点 合同执行期间最终以实际数量结算 4 BA-1型阴离子乳化沥青(散装) 吨 按需求 以需方编制的物质需求计划为准 路面施工标段沥青混凝土拌和机所处地点 合同执行期间最终以实际数量结算 5 I-C型聚合物改性沥青(散装) 吨 按需求 以需方编制的物质需求计划为准 路面施工标段沥青混凝土拌和机所处地点 合同执行期间最终以实际数量结算 6 业主方明确的其他沥青品种 吨 按需求 以需方编制的物质需求计划为准 路面施工标段沥青混凝土拌和机所处地点 合同执行期间最终以实际数量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相应货物生产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沥青生产商(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或其委托代理商(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以上;但不允许同时参加投标;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3道路石油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和国家有关标准,检测报告必须为市级以上(含市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检测时间必须2009年1月1日之后; 3.4近三年内(2007年1月1日至今)曾独立完成石油沥青单项合同供货在1000吨以上、累计10000吨以上的公路沥青供应业绩;信誉、财务能力良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10年4月21日至2010年5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代理商还应提供生产厂商同意供货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公路管理局办公楼二楼服务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 年5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公路管理局一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公路管理局 地 址: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建设街通达巷2号 邮 编: 535000 联系人: 王中淋 电话: 0777-2827570、手机:13807777933 沈奇花 电话: 0777-2852183、手机:13087776080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公路管理局养护工程招标办公室 日 期: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