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加铺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 |||||||||||||||||||||
来源: 发布日期:20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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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西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加铺改造己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09]1053号)批准建设,项目投资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的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是广西高速公路网的重要路段,该项目起于柳州东郊静兰,止于南宁三岸(即G72线 K1263+425-K1487+735 柳南段),途经静兰、新兴、凤凰、来宾、小平阳、宾阳、古辣、六景、伶俐、五合、三岸11个收费站及新兴、来宾、王灵、伶俐、南宁5个服务区。设计行车速度为每小时 120 公里。旧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24cm+二灰稳定碎石基层 18cm+级配碎石底基层18cm),路基宽 28 米,中央分隔带 3 米,路面宽 24 米,旧桥涵共866座,其中特大桥 2 座、大桥 9座、中桥 82座、小桥 53座、涵洞通道 720 座。本工程主线全长 176.170公里,在处治后的水泥混凝土路面上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六个标段。其中:
2.3招标范围:各合同段施工招标范围包括对合同段范围内高速公路主线、立交匝道的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部分桥梁工程病害处治,服务区公共设施的维修、服务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在处治好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 工程内容主要为:旧路处治(含水泥路面板底灌浆、路面裂缝修补、填缝料更换、排水设施完善、路基病害及桥梁部分病害处治等)、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包含沥青拌和场临时用地、场地硬化、设备安装与拆除及与沥青混凝土施工相关工作内容)、临时标线、热熔标线、垫高路缘石、中央分隔带回填土及种植草皮、桥面、钢护栏等交安设施改造及施工期间高速公路日常维修养护及完成合同段范围内的应急抢险工作等内容(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时间为2010年05月,计划交工日期为2011年09月30日前。工期特别要求:2010年12月31日前须完成沥青路面加铺总工程量的70%,2011年7月31日前完成剩余的加铺工程量(含增加工程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要求和财务要求符合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在过去5年中至少累计成功完成100km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其中至少在运营通车的高速公路上成功完成过20km以上加铺沥青路面施工或沥青路面大修改造工程。 财务要求:(在2007至2009年三年间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且同时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其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其它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与其承担的工程内容相适应的资质。不接受其它组合形式的联合体。 3.3 每个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6个标段投标,除№LNLM6、№LNLM7标可由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外,其余标段的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即同一投标人在二个或多个标段的评分都排名第一,但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中标顺序以总中标价最低的原则确定。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4月12日至2010年4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公路大厦10楼1012室持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潜在投标人邮寄招标文件的请求。 4.4如果投标或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是由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负责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应是投标单位行政副职领导(副总经理)或四总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之一,并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授权代理人非上述要求的人员,招标人将不予接洽并予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也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地点为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公路大厦3楼会议室。请各投标人在2010年5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0:00时内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程招标网”及“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方式 地 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10楼1012室 邮 政 编 码:530021 联 系 电 话:0771-2115807、2115804(传真) 联 系 人:梁先生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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