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小平阳至宾阳段改扩建工程路面用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小平阳至宾阳段改扩建工程路面用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广西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09]1053 号文核准修建。项目投资人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法人授权下设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平宾路改扩建工程指挥部负责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相应路段的建设管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用沥青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是广西高速公路南北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道主干线衡阳至昆明公路中的重要路段,是中国与东盟国家合作和国内地区合作的重要通道。该路段1998年通车,已运行了11年,路面受损严重。为提高行车舒适性和通行能力,提升广西的形象,现对G72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小平阳至宾阳段K1371+896~K1401+336,主线29.440km改扩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用沥青进行采购。所有沥青技术指标必须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第5篇《技术规范》要求,设计文件要求,《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中各类型沥青技术指标及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本项目招标分为壹个标段,即:№LNLQ3标段:货物供应范围G72线,K1371+896~K1401+336段,里程29.440km,该标段供应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SBS改性沥青(I-D级)等,工程量约为12000吨;
计划供货时间: 2010年04月至2011年04月,缺陷责任期2年(与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路面加铺施工的缺陷责任期时间一致)。
三、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在国家工商注册并年检合格,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且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沥青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投标人若为沥青销售代理商其需具有沥青生产商出具的主要产品销售授权书(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投标人在广西范围内同一地点自有或租赁有沥青储存中转库,库容量不小于10000吨(同一个库只能作为1个投标人证明材料),主要产品中同一沥青生产商的同一型号沥青货物仅能委托一个销售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05-2009年)内至少完成过高速公路沥青供应总量不小于20000吨。
财务要求:营运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获得银行综合授信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30~17:00(北京时间),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广西公路大厦10楼1012室持营业执照原件(须核副本原件并提交存档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打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须提交存档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按规定向招标人递交人民币捌拾万元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只接受货币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转帐、电汇)的投标担保,招标人的帐号为《投标人须知》第13.2条指定的银行帐号。
5.2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召开标前会。
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不组织现场考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4 月 29 日北京时间15:00,投标文件必须在2010年 04 月 29 日北京时间14:00时至15:00时内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广西公路大厦3楼会议室(开标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工程招标网及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方式
地        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10楼1012室
邮 政  编 码:530021
联 系  电 话:0771-2115807、2115804(传真)
联   系   人:黄先生
                  
二○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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