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小平阳至宾阳段改扩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上面层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小平阳至宾阳段改扩建工程
沥青混凝土路面上面层碎石采购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修建。项目投资人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法人授权下设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平宾路改扩建工程指挥部负责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相应路段的建设管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上面层碎石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是广西高速公路南北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道主干线衡阳至昆明公路中的重要路段,是中国与东盟国家合作和国内地区合作的重要通道。该路段1998年通车,已运行了11年,路面受损严重。为提高行车舒适性和通行能力,提升广西的形象,现对G72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桩号为:K1371+896~K1401+336,主线29.440km改扩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上面层碎石进行采购。碎石为表面粗糙、石质坚硬、耐磨性强、嵌挤作用优良及与沥青粘附性好的辉绿岩或玄武岩及符合本招标文件第5篇《技术规范》表1、表2要求的碎石。碎石生产工艺采用反击破生产工艺,即终破均采用反击破生产工艺,保证生产碎石颗粒的粒形质量。所有碎石规格及技术指标满足本招标文件第5篇《技术规范》表1、表2、《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要求。
1. 本项目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即№LNSS3标段:货物供应范围G72线,K1371+896~K1401+336段,里程29.440km。该标段工程量约为34900m3;
2.计划供货时间:2010年04月至2011年04月,供货期13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与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路面加铺施工的缺陷责任期时间一致)。
3.材料规格及数量见下表:

标段号    №LNSS3
采购项目    碎石
规  格      S10碎石 10-15mm
            S12碎石 5-10mm
估算采购数量(立方米)  18500
                        16400
货物技术标准 本招标文件第5篇《技术规范》表1、表2及《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4.供货范围见下表:
标段号 路面施工标段 起迄桩号 里程(km)
№LNSS3 №LNLM4 K1371+896~K1401+336 29.440
注: 交货地在沥青路面施工标段№LNLM4中心仓库:K1371+896~K1401+336。供货地点如有变动以指挥部或经指挥部同意的买方通知为准。但卖方不能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是国家工商注册并年检合格,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且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碎石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碎石生厂商或销售商碎石加工设备应具有40吨/h以上的碎石生产能力。投标人可以是碎石生产商,也可以是碎石销售代理商,投标人若为碎石销售代理商需具有2个以上(含2个)碎石生产商出具的产品销售授权书,且每个碎石生产商具有不少于1座矿山的采矿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碎石生产商需具有不少于2座矿山的采矿许可证。其中同一碎石生产商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销售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所代理的碎石生产商近5年内至少成功完成过一个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建设用碎石材料供应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40~16:40(北京时间),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广西公路大厦10楼1011室持营业执照原件(须核副本原件并提交存档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打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须提交存档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按规定向招标人递交人民币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货币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转帐、电汇)投标担保,招标人的帐号为《投标须知》13.2条指定的银行帐号。
5.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招标人需对投标人拟供货的碎石进行试验检测,为保证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获得碎石检测报告,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的《碎石样品采集取样申请》统一进行一次集中采样,由招标人与投标人一起到投标人拟供货的石场采集样品,采集样品的费用及试验检测费用由各投标人承担。集中采样时间:2010年04月10日上午10:00,采集注意事项待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若投标人因未能按时参加本次集中采样,而影响投标人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30日北京时间10:00,投标文件必须在2010年4月30日北京时间9:00时至10:00时内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广西公路大厦3楼会议室(开标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工程招标网(http://www.cnbidding.com.cn)(http://www.cnbidding.com.cn)及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www.gxjttzjt.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方式
地        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10楼1011室
邮 政  编 码:530021
联 系  电 话:0771-2115807、2115804(传真)
联   系   人:黄先生                            


                   二○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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