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熟法规促使建筑废弃物100%再利用 |
来源: 发布日期:20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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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在综合利用建筑废弃物上取得较大成就,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政策法规发挥了重要作用。1977年日本制定了《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将建筑废弃物视为建筑副产品,并相继在各地建立了以处理混凝土废弃物为主的再生加工厂,生产再生水泥和再生骨料;1991年推出了《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混凝土块、沥青混凝土块、木材、金属等建筑废弃物,必须送往再资源化设施进行处理。成熟的法规帮助日本实现了建筑废弃物几乎百分之百的再利用率。另外,日本科技厅已经把再生利用技术定为未来30年十大最新兴技术之一。
(本报记者杨阳腾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