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丹东至锡林浩特高速公路平庄(辽蒙界)至赤峰段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平庄(辽蒙界)至赤峰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95号文)批准建设,并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赤峰市赤朝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本项目路基工程基本完成,已具备路面施工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路面施工用道路石油沥青及SBS改性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主线全长46.03km,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计算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连接线全长10.6km,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计算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 2.2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合同包,合同包划分数据表如下(表中采购数量为设计数量,最终以实际用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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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货物名称 |
性能等级 |
采购数量(吨) |
交货地点 |
用途 |
包装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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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01 |
道路石油沥青 |
同时满足国家行业标准90号A级和SHRP性能分级标准PG58-22要求 |
8000 |
各路面标拌合场 |
下面层胶结料 |
散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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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S改性沥青 |
同时满足国家行业标准Ⅰ- C 级(其中要求软化点不小于60℃)和SHRP性能分级标准PG70-28要求 |
12000 |
各路面标拌合场 |
中上面层胶结料 |
散装 |
2.3计划供货期:2010年6月中旬至本项目路面施工结束。其中,冬储期2011年1月至2011年4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道路石油沥青生产(或进口沥青区域代理商授权分销商级别及以上的销售商)和SBS改性沥青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并具备年生产(或总经销)道路石油沥青30万吨、SBS改性沥青5万吨以上能力。 3.2 具有近三年供应沥青路面使用性能气候分区为2-2区内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和SBS改性沥青经历,并具备资金周转和相关服务能力。 3.3拟投标的道路石油沥青国产品牌须通过交通产品认证,进口品牌具有商检合格证书。 3.4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生产厂家(或销售商)投标,先到者优先。 3.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6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获取 4.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凭合格的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盖有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一册)于2010年3月23日至2010年3月29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下同),在赤峰市赤朝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三楼会议室(地址:赤峰市红山区文钟镇原文钟中学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合同包售价20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5、现场考察与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招标人予以配合。 6、投标文件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2日上午9:00,地点:赤峰市赤朝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三楼会议室(赤峰市红山区文钟镇原文钟中学院内)。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赤峰市赤朝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赤峰市红山区文钟镇原文钟中学院内 邮 编: 024000 联 系 人:王清海 原迪 电 话:0476-8071702 传 真:0476-8071704 招标代理:内蒙古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71号银都大厦B座602室 邮 编:010020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0471-6687893 传 真:0471-6687893 电 邮:huatong12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