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金宝屯(吉蒙界)至查日苏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金宝屯(吉蒙界)至查日苏(蒙辽)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598号)批准建设,并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已经开始。内蒙古通辽市金宝屯至查日苏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该项目沥青材料的供货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欢迎有该货物生产能力和运输能力的合格投标人或其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标段划分 建设标准、规模:本项目为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金宝屯至查日苏段,路线起点接吉林省境内段长深高速公路双辽过境线平齐铁路分离立交桥,起点桩号(既铁路分离立交桥中心桩号)为K248+179,终点止于内蒙古与辽宁两省界的东岗子附近,与辽宁省境内规划路段相接,路线终点桩号为K292+730。路线主线总长44.551公里。路线总体呈由北向南走向。金宝屯连接线,长3.5公里,查日苏连接线,长6.192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全幅段路基宽26.0米,其中:行车道2×2×3.75 m,硬路肩宽2×3.0m,中间带3.5m(2.0m中央分隔带+2×0.75m左侧路缘带),土路肩2×0.75 m,设计速度采用100㎞/h;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2米,路面宽度11米,土路肩为2×0.5m,设计速度采用80㎞/h;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I级。 本项目沥青材料分为2个类别共1个合同包,划分如下:
合同包 |
类别 |
货物名称 |
数量(吨) |
交货地点 |
位置 |
JCLQ-1 |
Ⅰ |
SBS改性沥青 |
11607 |
JCLM01-JCLM03标 |
通辽市金宝屯镇、查日苏镇 |
Ⅱ |
90#-A道路石油沥青 |
9274 |
JCLM01-JCLM03标 |
说明:交货地点为本项目各路面标段沥青拌合站。 3、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道路石油沥青/SBS改性沥青)的独立企业法人,年检合格,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具有相应化学危险品生产许可证的沥青生产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道路石油沥青和SBS改性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明显优于国家标准,检测报告必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检测时间不得早于2009年6月1日; (2)、近五年内,曾顺利完成单项供货在20000吨以上的高速公路沥青供应业绩,累计不少于30000吨;信誉、财务能力良好; (3)、在距离项目现场1000公里内,具有自有或租用1万吨以上的中转存储能力,具有足够的散装运输能力; (4)、每个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对1个合同包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对同一合同包同时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10年3月22日至2010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检测报告原件、购买者本人身份证、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生产厂商同意供货的正式授权委托书原件等以上所有证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通辽市交通局707室(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份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6日上午10:00前,申请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通辽市交通局11楼会议室(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投标文件包封上要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和合同包编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招标人将于2010年4月6日上午10:00在通辽市交通局11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标前会议,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但不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 7、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6日上午10:00前,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通辽市交通局11楼会议室(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招标人: 内蒙古通辽市金宝屯至查日苏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 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邮 编: 028000 电 话: 0475-8233413 传 真: 0475-8235500 联系人: 包塔娜 201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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