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锦店路(杨锦公路至锦中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锦店路(杨锦公路至锦中路)改造工程/锦店路(杨锦公路至锦中路)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ZJG201003001
工程名称 锦店路(杨锦公路至锦中路)改造工程
招标人名称 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自筹
工程地点 锦丰镇锦店路
工程规模 道路全长1100米,路宽35米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ZJG20100300101 锦店路(杨锦公路至锦中路)改造工程 公开招标 1400.00 2010/03/03
报名地点 见张家港建筑业网上《张家港市建设工程网上投标报名系统》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2010年4月1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0年10月30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0年3月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0年3月9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业绩、信誉 必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必须满足:项目经理证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报名条件 (5)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详见张家港建筑业网《关于实行网上投标自主报名的公告》。于2010年3月10日9:30分~10:00时将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申请书送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参加资格预审。本工程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如下:(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 本工程不采用联合体形式;(6)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8) 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 建造师应取得安全B类证书;(11)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12)投标人最近三年在本市有已完工1400万以上类似(SMA沥青砼路面)工程业绩(以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业绩为准)。(13) 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工程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时,招标人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9家为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9家时,则进行二次公告。
公告信息

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满分88分):当以初步评审得出的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时,全部有效投标报价参与平均标价的计算(有效投标报价是指经评委评审确定的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有效报价),然后将该平均标价×97%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多于5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余投标报价参与平均标价的计算,然后将该平均标价×97%作为评标基准价。与基准价相等得满分88分,与基准价相比下浮每1%扣1分,上浮每1%扣2分。不足1%的,中间按插入法计。施工组织设计:(满分12分)(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满分1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满分1分)(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的保证措施;(满分1.5分)(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满分1.5分)(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满分1分)(6)项目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满分1.5分)(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满分0.5分) (8)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满分1.5分) (9)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满分0.5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满分1分)(11)施工组织设计简洁明了、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篇幅控制在35页左右,最多不超40页(A4纸4号字)。(满分1分)。

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报价合理性分析: -2 分

①合理性分析的评标基准值 = 标底综合单价;

②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 偏差率超过 +10% ~ -20% 且合价偏差金额在± 3000 元以上 的,每项扣 0.02 分,最多扣 2 分。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每修正一处扣 0.20 分(最多扣 2 分)。

工期得分:(最多得 5 分)

投标工期满足招标工期得 5 分。

中标原则:经评委评审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若得分相同则由招标单位选择报价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根据苏建招【 2009 】 140 号文第十一条规定: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苏州市级市优、江苏省优、鲁班奖奖项的给予加分(最多加 2 分),其中:苏州市级市优加 0.3 分,有效期一年( 2009 年度);江苏省优加 1 分,有效期二年( 2008 、 2009 年度);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 “ 国家优质工程”)加 1.5 分,有效期三年( 2007 、 2008 、 2009 年度)。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 “ 文明工地 ” 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苏州市级加 0.1 分,江苏省级加 0.3 分,国家级加 0.5 分,有效期均为一年( 2008 年度)。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资格预审时间、地点已在资格预审文件中写明,不再另行通知,资格预审时须携带网上报名时打印出的投标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否则不予接受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当前无法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需要登录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黄金华
传真

电话

58989026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公园路8

联系人

王文娟
传真

电话

567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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