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满分88分):当以初步评审得出的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时,全部有效投标报价参与平均标价的计算(有效投标报价是指经评委评审确定的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有效报价),然后将该平均标价×97%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多于5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余投标报价参与平均标价的计算,然后将该平均标价×97%作为评标基准价。与基准价相等得满分88分,与基准价相比下浮每1%扣1分,上浮每1%扣2分。不足1%的,中间按插入法计。施工组织设计:(满分12分)(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满分1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满分1分)(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的保证措施;(满分1.5分)(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满分1.5分)(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满分1分)(6)项目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满分1.5分)(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满分0.5分) (8)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满分1.5分) (9)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满分0.5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满分1分)(11)施工组织设计简洁明了、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篇幅控制在35页左右,最多不超40页(A4纸4号字)。(满分1分)。
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报价合理性分析: -2 分
①合理性分析的评标基准值 = 标底综合单价;
②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 偏差率超过 +10% ~ -20% 且合价偏差金额在± 3000 元以上 的,每项扣 0.02 分,最多扣 2 分。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每修正一处扣 0.20 分(最多扣 2 分)。
工期得分:(最多得 5 分)
投标工期满足招标工期得 5 分。
中标原则:经评委评审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若得分相同则由招标单位选择报价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根据苏建招【 2009 】 140 号文第十一条规定: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苏州市级市优、江苏省优、鲁班奖奖项的给予加分(最多加 2 分),其中:苏州市级市优加 0.3 分,有效期一年( 2009 年度);江苏省优加 1 分,有效期二年( 2008 、 2009 年度);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 “ 国家优质工程”)加 1.5 分,有效期三年( 2007 、 2008 、 2009 年度)。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 “ 文明工地 ” 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苏州市级加 0.1 分,江苏省级加 0.3 分,国家级加 0.5 分,有效期均为一年( 2008 年度)。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资格预审时间、地点已在资格预审文件中写明,不再另行通知,资格预审时须携带网上报名时打印出的投标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否则不予接受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