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元谋至双柏公路建设项目统供物资沥青重新招标公告 | |||||||||||||||||||||
来源: 发布日期:2010-1-11
|
|||||||||||||||||||||
云南元谋至双柏公路建设项目位于云南省楚雄州境内,路线由北南向布局,纵向连接国道108线(永武高速)、320线(安楚高速、楚大高速)和昆曼国际大通道(昆玉高速、玉元高速、元磨高速),是北上四川(出省)、南下玉溪、思茅、景洪(通边)最为便捷的陆路通道之一。路线起点位于元谋县城,经牟定县、楚雄市、止于双柏县城(省道218线K59+700),全长162.89公里(含联络线)。 该公路项目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发改交运[2008]1033号)文批准修建,建设资金已落实,并已列入云南省交通基本建设计划。项目法人为云南元双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工程用沥青重新招标材料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本次招标潜在投标人须独立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沥青招标合同包划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交货的时间: (1)交货时间:2010年4月至2010年5月(暂定、以招标人下发的需求计划为准)。 (2)交货地点:元双公路施工现场。 三、本次招标为单价合同。 四、凡申请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厂家供货证明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经企业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能证明授权代理人为潜在投标人正式职工的证明材料(如:社保证明等)及上述所有材料的彩色复印件(一套);若潜在投标人为销售经销商,除携带生产厂家相关证件供查验外,必须出示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及经销商注册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及上述所有材料的彩色复印件(一套);于2010年1 月11 日起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09:00时~11:30时(北京时间)及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大观路164号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申请同一合同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合同包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包提出申请)。同一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申请同一合同包。 六、潜在投标人应在2010年2月 1 日 12:00 时(北京时间)至2010年 2 月 1 日 14:00 时(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按所申请的合同包密封包装后,由专人递交到:云南省昆明市大观路164号五楼开标厅,并清楚的注明:“云南元谋至双柏公路建设项目沥青招标第 合同包投标文件”字样。迟到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将不予受理。 七、潜在投标人根据自身的实力可以对其中一个或几个合同包提出投标申请。
招 标 人:云南元双公路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地址:云南省楚雄市经济开发区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大观路164号 小河口庄甸 邮 编:675000 邮 编:650032 电 话:0878-3021785 电 话:0871-5314655 传 真:0878-3021785 传 真:0871-5314655 联 系 人:杨先生、钟先生 联系人:汪先生
二O一O年一月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