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滨江新城安居路、茶山路、含光路道路沥青砼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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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滨江新城安居路、茶山路、含光路道路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先发投[2009] 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滨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沥青砼路面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0623-0975N2110884 工程名称:滨江新城安居路、茶山路、含光路道路沥青砼路面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长沙市大河西先导区滨江新城片区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 工 期: 2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签订承包合同时明确。 保 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滨江新城安居路、茶山路、含光路道路沥青砼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造价约1300万元。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单位信誉较好,经济实力雄厚;(省外企业必须在长沙市设有常驻办事机构及固定的办公场所并依法在湖南省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湖南省内具有沥青砼路面的施工业绩,必须自有或租有成套摊铺设备(一台12m宽的摊铺机,二台全自动双钢轮压路机,一台20t胶轮式压路机); (5)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部注册的一级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近3年内(2006年12月至2009年12月)在湖南省内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沥青砼摊铺的施工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资料为准),且无在建工程; (6)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7)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本企业的社保证明;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9)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或者选择具有以下条件的沥青砼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施工;沥青砼生产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生产场所,设备相对先进(可全程电脑控制),日生产能力(每天按8小时计出料)应达到3000T/天,使用清洁能源,达到环保要求,自有沥青及沥青混合料专项检测设备,并具有CMA计量认证,能够及时检测沥青、沥青混合料常规检测项目,及时指导生产,提供有效检测报告。 4.投标人报名要求 按长先建发[2009]29号文件要求该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办理网上报名身份认证卡(办理方式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通知公告栏《关于办理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网上报名身份认证卡的通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规定的投标报名时间范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选择该项目的建造师或总监师,并填写该项目投标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系统将根据项目的报名条件检查投标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建造师或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符合条件则能成功报名,之后投标单位可以在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报名成功与否,并打印报名回执。具体办理事项可咨询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电话:0731-82681950)或先导区项目建设部(电话:0731-88799628)(节假日不接受投标单位网上报名身份认证卡的办理申请)。 5.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0年1月8日8:00起至2010年1月18日17:00结束报名(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报名)。 6.资格审查 采用基本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在7家以内(含7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直接入围并发出入围通知书。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7家时,则采用资格预审确定7家投标申请人入围并发出入围通知书。 6.1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 1 月18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投标申请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自有成套摊铺设备清单(附设备影印件)、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的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资料为准)及近三年完成的一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沥青砼摊铺的施工业绩、拟任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项目经理近3年内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沥青砼摊铺的施工业绩,需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资料),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原件、沥青供料合同原件、沥青及沥青混合料专项检测设备清单原件及CMA计量认证证书原件等资料参与资格审查。 省外企业还必须提供在长沙市依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 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3投标申请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6.4为防止项目经理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6.5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所确定的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随意更换。 6.5请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上述全套资料原件准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料进行核实。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凭入围通知书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图纸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8.拟采用评标办法 长建发[2005]287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办法)和长建发[2006]66号规定,同时确定中标人及项目经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滨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碧醇 熊 威 电 话:0731-84515046 13170412578 传 真:0731-845150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