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鼓山大桥及接线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及交通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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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鼓山大桥及接线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及交通设施工程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基建【2006】1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接二环三期快速路,北联机场高速公路二期; 2.2.工程投资:约5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桩号:K0+935—K4+811.886,工程全长3.877KM,沥青混凝土路面、钢梁桥面铺装及交通设施工程等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6.2.设计单位: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2.6.3.代建单位:无 ; 2.6.4.监理单位: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其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本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至少施工过一项已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低于500万元的沥青混凝土工程; 3.5.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还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在榕登记备案; 3.6.投标人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文)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7.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在福州市区自有沥青混凝土施工设备(拌制设备和摊铺设备,提供设备所有权凭证)。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1 月 7 日至2010 年 1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东路19号)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根据《关于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启动网上匿名报名的通知》的规定,还必须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匿名报名,具体操作请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查询。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含清单控制价电子光盘),招标图纸每份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0年 2 月 2 日上午9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60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 年 2 月 2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东路19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根据榕建综[2009]13号、榕建综[2009]24号文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GEF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保证纸质和电子(GEF格式)的投标文件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如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4.投标人还应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小时前完成电子标文件网络递交,同时还需按原有规定提交电子光盘。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地 址:福州市群众路190号汇福大厦三层,邮编: 350004 ; 电 话: 0591-83300490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3190072 传真: 0591-83190065 ;联系人: 于小燕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收款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闽都支行 银行帐号:734111018260017457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东路19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