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速公路管理局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0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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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专用设备采购 2.谈判文件编号:LNZC20091213 3.采购项目需求: 01包 沥青撒布车 1台; 02包 平板背托托拖型清障车 1台; 本采购项目共分二个合同包,供应商可兼投兼中。供应商对所投包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报价文件处理。每合同包技术要求中所列的附件与品目中的货物一同报价,如若品目中货物报价不含附件商品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应少于2000万人民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要求产品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不应少于2000万人民币,代理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所投产品)及生产企业的授权书; 3.提供所报产品有效的公告批次证明文件及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4.第1包供应商还需提供所报产品的购置税免税公告; 5.报价供应商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领取谈判文件时间、方式 1.时间:2009年12月25日—2010年1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 2.方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邮箱:lnzc1111@126.COM 密码:23496743;或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608室免费领取电子文档。 3.填录《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在下载的采购文件第一页为《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报价供应商必须填写,并传真至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4小时自动传真:024-23447752)。 本表为供应商参与报价的主要凭证,如未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领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传真到项目负责人,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或报价。 四、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每包人民币2000元。 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2010年1月4日16:00 l 银行汇款信息: l 单 位 名 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l 账 号:21001360008059000118(保证金) 五、递交谈判文件时间及谈判时间 2010年1月5日 13:30 六、递交谈判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届时请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l 联系方式: l 项目联系人:李丽梅 l 联系电话: 024—23447735 l 传 真: 024—23447752 l 邮 编:110001 l 地 址: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A座(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红楼)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