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湾大桥桥面铺装施工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0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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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海湾大桥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资[2005]327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全部来源于招标人自筹。招标人现决定对青岛海湾大桥桥面铺装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本次招标项目为青岛海湾大桥桥面铺装施工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3、本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资质及业绩要求如下。 招标范围:K8+190~K11+630、K12+230~K22+190、K22+430~K26+390、K27+000~K34+947.319范围内的非通航孔桥、互通匝道桥混凝土桥面铺装及引线路面、收费站路面铺装工程,35.307km;K8+190~K11+630、K12+230~K22+190、K22+430~K26+390、K27+000~K34+947.319范围内的非通航孔桥、互通匝道桥混凝土桥面防水工程,34.480km;K11+630~K12+230沧口航道桥钢桥面铺装及桥面防水工程,0.600km;K22+190~K22+430红岛航道桥钢桥面铺装及桥面防水工程,0.240km;K26+390~K27+000大沽河航道桥钢桥面铺装及桥面防水工程,0.610km。 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业绩要求:要求2004年以来累计独立完成100公里以上(含100公里)新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且2004年以来累计独立完成2座特大型桥梁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施工(特大型桥梁指多孔跨径总长>1000m,或单孔跨径大于150m)。 4、本项目接受申请人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申请。有兴趣的申请人可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一套于2009年12月30日至2010年1月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9:00~11:00和14:00~16:00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联系电话:0532-85916080、0532-8099018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含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6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予退还。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具有以上所述条件的申请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6、资格预审审查方法:综合评分法,有限数量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26日上午10:00时,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应于2010年1月26日上午10:00时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联系电话:0532-85916080)签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8、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程招标网(http://www.cnbidding.com.cn)、青岛海湾大桥网站(http://www.qdhwdq.com)、青岛市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http://www.e-qdpm.com)上发布。 招标人名称: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苗岭路29号山东高速大厦1805房间 邮 编:266061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32-80990183 传 真:0532-80990182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