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东大路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0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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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东大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营造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东大路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城市道路主干道,道路长1700米,道路宽度为26米,面积约为44000平方米,工程预算价为人民币8387035元,工程发包价为人民币756146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道路铺设沥青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本项目预算由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人员不得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07]110号)的规定,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企业已在榕登记备案,其项目经理部人员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5投标人在福州市区内自有沥青混凝土施工设备(拌制设备和摊铺设备,提供设备所有权凭证); 3.6根据《关于福州市建设局网站信息资源整合的通知》(榕建综[2009]24号)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提交纸质和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GEF格式电子化标书文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保证纸质和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如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7榕建综[2009]27号文规定:投标人按上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后,还必须同时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匿名报名。投标人通过匿名报名后,需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平台网络模拟下载服务费1元(网上匿名报名服务咨询电话:0591-87585006)。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10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2月16日至2009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电子光盘)每份售价15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伍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0日9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福州市工业路29号 电 话:0591-83800393 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营造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6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795077 传真:0591-83795022; 联系人:涂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 账户名称:福州营造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7012100012239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1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