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庆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江西龙南里仁至杨村(赣粤界)段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1、大庆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江西龙南里仁至杨村(赣粤界)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3044号文批准建设,已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经江西省交通厅和赣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并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可推荐路线全长59.533公里,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基本在桃江东侧布线。路线起于龙南里仁枢纽互通,途经龙南县的里仁镇、龙南镇、黄沙管委会、东江乡、渡江镇、程龙镇,全南县的金龙镇,龙南县夹湖乡、杨村镇,终于龙南县杨村黄坑的角嵊顶(赣粤界),共经过赣州市的两个县九个乡镇。其主要技术标准见下表。

技术标准 采用指标 备 注
公路等级 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
设计行车速度 100Km/h
路基宽度 33.5 m
设计荷载标准 公路—Ⅰ级
路面类型 沥青砼路面

3、招标范围及资质等级要求 本项目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若需要)、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本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全线共划分为3个合同段(S1、S2、S3),其中S1、S2为土建工程(含安全设施)合同段,S3为交通工程(含房建、环保和景观绿化)合同段。 各合同段的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及相应的资质等级要求如下表所示。

合同段号 项目名称 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 资质等级要求
S1 土建工程(含安全设施) K0+000~K29+750段(长29.750KM)公路工程及连接线[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立交、安全设施]的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若有)、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后续服务。 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
S2 土建工程(含安全设施) K29+750~K59+533段(长29.783KM)公路工程及连接线[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立交、安全设施]的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若有)、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汇总、概、预算文件编制、后续服务。 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设计甲级资质
S3 交通工程(含房建、环保和景观绿化) 全线交通工程的机电部份(含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监控系统、供电照明、隧道机电工程)、房屋建筑、全线环保、景观绿化等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若有)、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后续服务。 同时具备公路行业(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上述工作内容中,S2合同段中标人为本项目总体设计人,负责协调全线的勘察设计标准、标段衔接、工作进度,包括协调统一文件图表和格式,编制设计总说明和汇总设计文件和设计概(预)算文件等相关工作,并对全线工程勘察设计的整体性负责以及提交全线设计总结报告。S1、S3合同段中标人的勘察设计应服从总体设计人关于总体设计的要求,非总体设计人在初步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总体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汇总所需的全部资料。 每个投标人可根据本单位的条件,参加本招标项目其中1个合同段的投标。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初步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2)征地拆迁图设计周期:自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45天内完成; (3)施工图设计周期:自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90天内完成;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5、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单位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证书)或其授权代理人持带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于 2009 年 12 月 11 日~ 12 月 15 日上午 9:00 ~ 11:30 时、下午 15:00 ~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期间节假日照常上班,由此对投标人造成的不便请原谅。)到 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 60 号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五楼合约部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自编部分售价1000元,资料费1000元,售后不退。其中,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6、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考察和召开标前会,需现场考察的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费用自理,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7、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1 月 4 日 10:00 时,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 江西省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赣州市长征大道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

8.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第14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人民币10万元。

9.招标人: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60号

邮 编:341000

电 话:0797-8285223  

传 真:0797-8289692

联系人:申丁伟 丁毅武

招标人: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0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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