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34省道阜宁段改扩建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0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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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阜宁县交通局 招标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234省道阜宁段改扩建工程施工标 建设地点 阜宁县境内 专业 道路 桥梁 招标种类 项目施工 数量规模 21 单位 公里 投资总额 52000万元 投资币别 人民币 招标内容 234省道阜宁段改扩建工程全长约21.0km,设计速度为80km/h,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路基顶面宽26m,路面结构层为20CM石灰土底基层,32CM水稳定碎石基层,12CM沥青面层。本次招标共分六个标段即SF1-SF6标。其中:SF1标起点桩号为K3+000,终点桩号为K7+777.039,标段长度为4.777km,标段内含1.5M圆管涵13道,2M圆管涵2道,6*4箱涵1道,4×3箱涵1道。 SF2标起点桩号为K7+777.039,终点桩号为K11+844.133,标段长度为4.067km,标段内含1.5M圆管涵10道,1.8M圆管涵1道,2M圆管涵4道,4×3箱涵4道,3×20M先张法中桥1座。 SF3标为新长铁路跨线桥,长度为23×30米,中心桩号为K9+156.179。SF4标起点桩号为K11+844.133,终点桩号为K15+934.125,标段长度为4.09km,标段内含1.5M圆管涵21道,2M圆管涵2道,4×3箱涵2道,8×4箱涵1道3×16M先张法中桥1座。 SF5标起点桩号为K15+934.125,终点桩号为K20+282.178,标段长度为4.348km,标段内含1.5M圆管涵18道,4×3箱涵7道,8×4.5箱涵1道,6×4箱涵1道,5×25M大桥1座。 SF6标起点桩号为K20+282.178,终点桩号为K23+992.933,标段长度为3.711km ,标段内含1.5M圆管涵12道,2圆管涵1道,4×3箱涵5道,8×4.5箱涵1道,6×4箱涵1道。 计划开工时间 2010-2-1 计划竣工时间 2011-9-30 联系方法 联系人 王煜、陈翠霞 联系电话 0515-87263871 传真 0515-87210906 报 名 报名开始时间 2009-12-7 报名截止时间 2009-12-11 上午工作时间 08:00 至 11:30 下午工作时间 14:30 至 17:30 节假日 休息 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www.jscd.gov.cn),网上报名事宜请咨询省交通厅招标办:025-852853032或盐城市交通局招标办:0515-88886805。 报名条件 企业资质、资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一年年检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 SF1、SF2、SF4、SF6标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公路路基和路面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SF3标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桥梁专业承包一级。SF5标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考试合格,项目总工中级及以上职称、B类安全考试合格,专职安全员。 质量业绩信誉 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等级最近一次评为B级及以上。 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需携带材料 潜是申请人在递交预审文件(若后审,则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考试合格,项目总工中级及以上职称、B类安全考试合格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江苏省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投标管理信息卡、单位介绍信、身份证。 其它说明 1、本次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登门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下称“投标申请人”),应进入www.jscd.gov.cn网站首页,在该页右侧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3)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左侧点击“项目信息管理”,再点击“资审报名查询”,最后点击“检索”,即可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 2、施工项目资审文件由各报名申请人从网站链接处自行下载,下载位置在中国招投标网(www.infobidding.com)。其他网站未设下载链接,如遇一切网络问题(包括无法打开网页、无法下载资料等问题),请直接致电中国招投标网站咨询(025-84610172-8006)。 3、是否预审待网上报名结束后定,请申请人注意网上或招标人通知。 4、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只能报二个标段,也可通过二个标段, 但最终只能按SF1、SF2、SF3、SF4、SF5、SF6标的前后顺序中前一个标段。 5、工程付款方式:经费结算按三阶段付款: (1)根据工程进度每月按合格工程量付60%; (2)施工完成一年后再付20%; (3)缺陷责任期满后再付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