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固原市南郊路道路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固原市兴固路、文明路和南郊路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宁发改基础[2009]465号)批准建设;宁夏交通厅《关于固原市兴固路等项目补助资金的批复》(宁交函[2009]230号)批准。业主为固原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并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固原市区南郊路道路工程 本项目位于固原市区内,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40km/h,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路线全长约1.54公里,路基宽41.5米,行车道宽21.5米,为一个合同段。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预计工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或市政施工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信誉良好并能提供和本项目类似地质、地形条件和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可以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2月7日至2009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固原宏建工程招标事务所持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并附带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盖有红色法人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其中交通部范本由投标人自己购买)。 五、投标保函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2月28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固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程招标网(www.cnbidding.com.cn)及宁夏交通厅网站(www.nxcd.gov.cn)上发布。 八、招标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固原市交通局招标代理机构:固原宏建工程招标事务所 地址:固原市警民路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文化街34号(市建设局北二楼) 邮编:756500邮编:756000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人:周晓勤 电话:0954--2084101电话:0954--2031850 传真:0954--20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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