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永福路等7条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永福路等7条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市政局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020-6118264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371065613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

四、项目概况: 本标段包括永福路、德政南路、德政中路、德政北路、珠光路、文德路、文德南路等7条路段的车行道刨铺沥青砼约65600平方米;人行道改造约7920平方米;排水管施工约50m。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包括永福路、德政南路、德政中路、德政北路、珠光路、文德路、文德南路等7条路段的车行道刨铺沥青砼、人行道改造、排水管施工等项目,具体以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为准。预计发包价:约18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09年  12  月  8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09年 12  月  9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 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6、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7、投标人自2006年1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本公告第九条第4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公开招标的、与招标内容相符的工程,且中标价不低于600万元)。需同时【提供广州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完整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1、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11、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1名、工程师1名、安全员1名(持有安全员考核合格证C证)等,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提供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或注册证、毕业证、身份证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原件备查)]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 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三份, 一份正本 二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12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17-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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