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柏大路大石至渔河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柏大路大石至渔河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 已经由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柏大路大石至渔河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立项的批复》广利发改发【 2009 】 456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利州区交通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全部由交通系统农村公路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 广利发改发【 2009 】 458 号文(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0910160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元。

2.2 建设规模:柏大路大石至渔河段起于国道 212 线,途经大石镇、荣山镇、周家坝,止于麻柳峡隧道,全长 26.0202 公里,拟对该路面进行路面整治,利用原路路基,路基宽度最宽为 12 米 ,最窄为 3.5 米 ,一般为 6.5 米 ,路幅组成一般为 5.5m 行车道 +2 × 0.50m 硬路肩,路面结构为 5cm 沥青砼路面。

2.3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分为 3 个标段(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监理 1 个标段。

标 段

起止桩号

工期

施工 A 标段

K0+000 - K10+000

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

施工 B 标段

K10+000 - K17+970.67

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

施工 C 标段

K17+970.67 - K26+061.22

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

监理标段

以上施工标段的施工监理服务和保修等阶段(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相关服务。

监理服务期 :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开工至交工止;缺陷责任服务期为 2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近 3 年完成 1 个 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监理标段: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不含临乙)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 近 3 年以来完成 1 个 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检测能力;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只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12 月 4 日至 2009 年 12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 广元巨洋酒店 10019 房间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 1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 2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3 )资质证书副本;

( 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仅施工标段);

注:以上资料审查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不 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 4.1 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邮费)后 /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 12 月 2 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局

地 址: 广元市利州区南河西安路 15 号

联系人: 周晓辉

电 话: 0839-3500945

传 真: 0839-3500945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祠大街 83 号

联系人: 何 先生

电 话: 028-66092295 、 85546557

传 真: 028-85567358 、 85546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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