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银高速公路路面预防性养护罩面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 ||||||||||
来源: 发布日期:200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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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银高速公路路面预防性养护罩面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冀交规〔2009〕1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青银高速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高速公路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的施工监理于2009年9月25日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由于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规模:该工程位于青银高速公路(K45+578-K113+310)河北段,由于路面平整度指标较其他路段出现较明显衰减,进而形成路面病害,影响路面使用性能,需对该路段进行预防性养护罩面处理,从而延长路面使用寿命,节约养护维修成本。工程概算总投资额为:3341万元。 1.2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4月1日,施工工期90天。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缺陷责任期12个月。 1.3招标内容:工程施工监理内容及合同段划分详见下表
1.4监理招标内容:本项目只设一个驻地办,该驻地办负责对本工程所有施工合同段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费用等进行控制。 2、资质要求 1.1凡具有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 5 年内(2004年9月1日至2009年9月1日)至少成功累计完成20公里以上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新建路面工程监理或累计完成15公里以上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罩面工程监理业绩且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可以同时投标,但只有一家进入第二信封的评审。将按其在第一信封评审的得分情况进行排序,只有排序第一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第二信封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09年11月23日至2009年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购买者本人身份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以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0 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递交递交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9:00前(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石家庄市自强路55号河北宏苑宾馆第三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青银高速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 编: 050031 邮 编: 050011 地 址:石家庄市东风路115号 地 址:石家庄市裕园广场 C-1-2602 室 电 话: 0311-89668732 89668719 电 话: 0311-85288388 、 85338711 传 真: 0311-89668731 传 真: 0311-85288387 联 系 人:尹江华 何舰 联 系 人:陈锁同 王晓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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