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南沙开发区环岛西路、京珠大道南、亭角立交等道路交通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0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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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09]207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局现对广州南沙开发区环岛西路、京珠大道南、亭角立交等道路交通整治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环岛西路、京珠大道南、亭角立交等道路交通整治工程施工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局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020-84986040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468919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转807、1587656426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四、项目概况: 本工程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开发区,三条整治道路如下:1、环岛西路进港大道路口至凫州大桥路口路段;2、京珠大道南:梅山工业园路段;3、亭角立交全桥各匝道及出入口(该立交共三层,20条匝道、4条直通道路、8个出口);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本次招标的工程造价约为900万元人民币,主要包括交通标线,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组,交通信号机,交通信号控制电缆地下管沟、接线井,绿化工程及部分原有绿化带、交通渠化岛拆除后车行道沥青砼路面恢复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09年11月24日至2009年12月14日11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09年12月14日,10 时00分至11时30分。 2. 开标时间:2009年12月16日10 时0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_ 楼_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 (2)投标担保及报名费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或年度保证金的方式缴纳。投标担保及报名费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3)递交投标文件当天起,投标人可持《广州建设工程缴费情况表》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报名费发票。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08]309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6、投标人自2007年10月1日(近2年)至今在广州地区单独完成过通过公开招标且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1)、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发布。 十二、确定正式投标人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正式投标人必须是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十三.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四.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六、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七、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17-2招标文件范本。 二十、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 二十一、招标图纸的获取可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 招标人: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局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