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心城区交通改善工程文沙路改造项目(佛山一中~新堤路)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0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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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交通改善工程文沙路改造项目(佛山一中~新堤路)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进行建设,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一、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局; 2.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3.工程名称:中心城区交通改善工程文沙路改造项目(佛山一中~新堤路); 4.工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沙路(佛山一中~新堤路); 5.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南海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工程规模:道路全长约1400米,车行道宽度为6~17.5米,主要对旧路面加铺5cm沥青混凝土;工程造价约200万元(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上限价为准); 7.资金来源:融资; 8.工期: 15 日历天。 二、 招标内容 中心城区交通改善工程文沙路改造项目(佛山一中~新堤路)的施工,主要对现状路面加铺沥青混凝土,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三、 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要求及接受报名的时间、地点 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 报名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通过年审且在年审有效期内),并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具体要求按建设局有关文件执行),且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 [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须在我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不得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项目的投标,通过资格审查后若发现其在诚信管理系统中已登记或已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2.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职称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等原件; 3.报名投标起止时间: 2009年11月18日9时00分至11月24日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地点: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四、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 获取招标文件(含图纸)办法 1.投标人需凭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报名回执,于2009年11月25日17:00前,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领取图纸(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可于评标日之后七天内退还图纸。凡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完整图纸,招标代理将返还全部图纸押金(不计利息)。凡逾期未办理图纸退还手续的,将视其为自动放弃要求退款的权利,不予退还其押金)。 2.购买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局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中山路12号 联系人:胡绍儒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南海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757-86300783、86368680 邮政编码:528000传真号码:0757-86368680 电子邮箱:nhhongzheng@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