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04北复线解放路口和梅山路口左转车道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4北复线解放路口和梅山路口左转车道改建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养护经费拨款,招标人为绍兴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工程内容为对104北复线解放路口和梅山路口左转车道改建。建设地点为绍兴市区,计划工期40日历天,投资约80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包工包料,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国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养护二类资质,设备需在绍兴市内具有生产能力不小于40T/h的固定沥青拌和设备(自有或租赁),并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2009年7月1日后办理过变更手续的项目经理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绍兴市车站路216号火车站综合楼,联系电话0575-88022607,0575-88208015)4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IC卡自助报名,并需提交资料进行核验,投标申请人应委派交易员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绍兴市内固定的沥青拌和设备证明(自有设备提供设备购买原件及复印件,非自有设备提供租赁合同原件、设备购买原件及复印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报名时即购买招标文件。未及时进行刷卡报名和提交核验资料的,不予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含图纸)(不含交通部编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提交一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出具),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从县、市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
开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绍兴市商业银行营业部;帐号:0900000103411100010。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1月20 日 9 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 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绍兴市火车站综合楼4楼)。开标时,投标人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准时出席,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须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书(如有)、IC卡、身份证等(以上均为原件),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市公路管理处
邮      编:312000                       电      话:0575-85333828
联  系  人:马燕华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汇交通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邮      编:312000                      电      话:0575-88208015
传      真:0575-88208032                联  系  人:冯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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