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沥青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 ||||||||||||||||||||||||||||||||||||||||||||||||||||||||||||
来源: 发布日期:200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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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交运【2007】28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业主筹措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5%,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65%。招标人为河北省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沥青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为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纵5“大庆--广州”高速公路的重要路段,也是河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五纵、六横、七条线”中纵3“北京--开封”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走向基本为南北方向,路线起自深州市榆科,接拟建的固安(京冀界)至深州高速公路和已建成的石家庄至黄骅高速公路,向南经衡水东、枣强、南宫(明化)、威县、邱县、广平(东张孟),止于大名高庄(冀豫界),接河南省拟建的冀豫界至南乐高速公路,全长220.425公里,其中起点至邓家庄段约33.4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利用现有四车道高速公路扩建;其余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新建。工程概算约113亿元。 本次沥青招标分为 5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相应货物生产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沥青制造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年检合格)或制造商委托的代理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500万元及以上,年检合格)均可以投标,但不允许同时参加投标。SBS改性沥青必须采用工厂化生产,不允许现场改性;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改性用基质沥青及成品改性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近年(2008年1月1日至今)出具的能够证明其产品合格的有效检测报告;近五年内(2004年9月1日至今),曾顺利完成单项供货在10000吨以上的高速公路SBS改性沥青供应业绩,且累计不少于20000吨;信誉、财务能力良好;具有足够的散装运输能力;且存储能力大于10000吨;制造商已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抽签确定所投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报名结束后于2009年11月11日下午3:00在河北华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进行抽签仪式,通过抽签确定所报合同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可同时报名投标,但每个合同段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超过一家时,将对其近5年内完成的同类产品供货数量进行排序,排序第一名的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的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11 月5日至 2009 年 11 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华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楼,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检测报告原件;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制造商同意供货的正式授权委托书原件、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等以上所有证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河北华能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 标段抽签 招标人定于2009年 11月 12 日 下午3 时00 分在河北华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第二会议室(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举行标段抽签仪式,请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均未按时到场参加抽签仪式的,招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 11 月30日_10_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华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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