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龙洪大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0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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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龙洪大道建设工程已由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以《关于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龙发改审批【2009】4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泉驿区交通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泉驿区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龙泉驿区洛带镇、洪安镇。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60个日历天,其中龙洪大道字库路段30个日历天内提供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不包括审查时间)。 建设规模:道路长9.3公里,规划红线30米,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环保工程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外业勘察和内业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勘察、设计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3.1.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 业绩要求:近 3 年已完成 3个同等规模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信誉要求:近3年内已完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3.4. 财务要求:投标文件应附近三 年经审核的报告和审核报表,且无亏损。 3.5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成都市建筑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筑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且无不良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 11 月 5 日至 2009 年 11 月 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3 时00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泉驿区驿生路4号)持以下证件、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收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组成联合体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成员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2009年 11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泉驿区交通局 地 址:龙泉驿区欧鹏大道16号 邮 编: 610100 联 系 人: 鄢女士 电 话:028-84855455 传 真: 028-8486872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永丰路21号瑞祥大厦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裴先生 电 话: 028—85120111 传 真: 028--851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