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滩镇沿江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0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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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穗农[2009]81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增城市石滩镇人民政府现对增城市石滩镇沿江路改造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市石滩镇沿江路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增城市石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廖 工 联系电话:020-8299396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 工 联系电话:020-82627566 招标监督机构: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724170 三、建设地点:增城市石滩镇沿江路 四、项目概况:增城市石滩镇沿江路改造工程,南起石滩镇政府,北至屋村。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旧路改造、路面沥青摊铺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建设规模为改造路段全长950米,规划路宽为8米、12米;预计发包价约为488万元,其中沥青摊铺工程造价约为255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安排解决。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09 年 10 月 26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09 年 10 月 26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荔城街挂绿路12号市建设局内)。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三、四、五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及投标申请人承诺书;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9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增城市监察局:020-32829098、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020-82724170署名投诉。 十四、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作假或受举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查实后,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在网上公示,两年内禁止参与增城市各级财政资金投资的所有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并由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投标人签署的承诺书作出处理。 十五、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17-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