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农村公路管养创出新模式

  我市交通部门在抓好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坚持建、管、养并重,启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了“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养护管理体系,有力地服务了全市新农村建设。

  据了解,市交通部门多年来一直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先后制定了《湖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实施意见》、《湖州市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湖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手册》等规范性文件。在此基础上,各县区同时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了人员、责任、资金、考核、奖惩等管养要素的落实。

  首先是落实养护主体和责任。去年7月,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纳入了政府公共服务的范畴和议事日程,建立了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上下齐抓、协调一致的管养新机制。明确规定,县道养护管理由县区政府负责,乡道、村道养护管理职责根据乡镇、村实际情况确定,但也要成立专门的公路养护机构。公路养护人员实行专职化、制度化、规范化。

  负责全市农村公路行业管理的市公路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说:“明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是一次飞跃。它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管养主体缺位的问题,还调动了县区、乡镇两级政府的参与积极性。”据悉,有的乡镇通过社会公开招投标确定了养护单位,签订了养护合同。长兴、德清的部分乡镇已将辖区内乡、村道路面保洁、巡查、绿化维护等工作,分段包给了沿线的村委会(或农户);安吉县则与沿线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每季度检查一次,根据考核结果拨付补助养护资金,并率先在杭垓镇组建了规范的农村公路养护站。

  其次是畅通筹资渠道,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保障制度。我市在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政策时,逐步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纳入市、县区、乡镇政府的年度预算,加大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确保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足额到位。市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补助力度居全省榜首。

  与此同时,各县区出台政策,采用分级管理、制度保障等措施,每年补助乡道、村道一定的管养费用,并要求沿线乡镇对辖区内的乡道、村道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

  第三是严格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落到实处。我市制定了详细的量化考核办法,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到了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明确了质量评定标准,并建立了与之配套的奖励机制,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

  市公路管理处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全市农村公路路政协管网络如今已基本建成,这张网络覆盖了所有乡镇及行政村,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支持。同时开展农村公路指路体系建设,创建了全省农村公路标志标线示范路段。

  不仅如此,市公路管理处通过新闻媒体、法律咨询、发放资料等形式,宣传公路法律法规,营造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利用城乡公交港湾式停靠站作为宣传平台,张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方面的宣传资料190余份。前不久,他们还创新举措,与相关企业一起,借助数字电影这一老百姓喜爱的平台,在农村巡回放映了1000多场农村公路方面的资料片,宣传了《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湖州市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有建有养,建养并举。如今,打开湖州市农村公路地图,我们欣喜地看到,一条条公路通村达户,便捷畅通,棋盘般托起了一个欣欣向荣的新农村,装点着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浙北大地。

  据了解,自2003年以来,我市已累计投资20亿多元,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00多公里。目前,湖州的农村公路里程已达6686公里,其中,县道1649公里、乡道1450公里(含专用公路122公里)、村道3587公里,行政村公路通村率达到了100%,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的发展环境、农业的生产环境和农民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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