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雅高速公路日常维修养护工程项目YH3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0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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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成雅高速公路日常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经四川省交通厅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成雅高速公路通行费,项目发包人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YH3标段在第一次招标中因投标人少于3家,按照国家《招投标标法》第28条规定,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经四川省交通厅批准,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对其YH3标段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成雅高速公路起于成都,止于雅安,于1996年12月6日开工建设,2000年12月28日建成通车,全长144.205公里,其中成都至青龙场42.5公里为双向六车道,其余路段为双向四车道,原设计标准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100公里/小时),设计荷载为汽-超20,挂-120。 本次养护施工招标主要内容为:成雅高速K82+000~成雅高速止点(K140+800)及雅安连接线的涵洞、倒虹吸清淤、填方边沟清淤、油漆主线栏杆及人行天桥栏杆、挡墙护面墙维护、塌方清理、伸缩缝维修、桥面铺装破损修复、搭板破损修复等(不包括路面、交安、绿化等)。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2009年7月~2012年6月三个年度的养护施工期,但养护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每一个分项养护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自每一个分项养护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路基工程专业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近5年内(2004年1月起)完成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桥涵施工或维修整治工程累计10公里及以上;或具有高速公路路基防护、排水及桥梁养护一项及以上施工经验;④具有相应的财力(近1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⑤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个标段的投标。若在同一标段中出现上述关联企业,将按其由上而下的关联关系保留其中最低一级企业投标资格,对上一层投标企业将不接受其投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具有上述关联的二级子公司应自行协商所投标段,若同时出现在同一标段投标,评标时将均按废标处理.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09年 9 月 22 日~2009年 9 月 28 日上午9:00~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公路设计院1号楼4楼会议室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单位介绍信;⑤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影印件一套(原件仅用于校核)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 1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2009年 9 月 29 日上午 10:00 时,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公路设计院1号楼4楼会议室。 6.2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09年 10 月 28 日上午8:00~10: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09年 10 月 28 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大厦21F)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以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上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程招标网(http://www.cnbidding.com.cn)和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等媒体上发布。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b.近五年(2004年1月至今)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 c.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3表(格式后附)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书面资料(3张公示表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期后( 2009年 10 月 9 日17:00之前)提交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公路设计院1号楼4楼会议室,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格式原样在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强制性条件要求公示的内容即资质、业绩、人员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在公示结束10日内,监督机构接受投标人的书面投诉。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的投诉,将不影响评标结果。对投诉材料核查后,将对材料虚假的一方或诬告的一方记入不良信誉记录。 招标投标投诉按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第11号令)、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规定处理,全文查看: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 10、联系方式 邮 编:610041(成都) 电 话: 028-85137226 85527394 传 真: 028-85140437 85525350 联 系 人: 秦红宇 荣文 帐户名: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武侯支行 银行帐号:4402256009100056563 招标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 2009年9月21日 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cnbidding.com.cn/upfile/2009091909s.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