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心城区交通改善工程五峰三、四路改造项目(佛山大道~清峰路)招标公告
中心城区交通改善工程五峰三、四路改造项目(佛山大道~清峰路)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进行建设,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局; 

2.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3.工程名称:中心城区交通改善工程五峰三、四路改造项目(佛山大道~清峰路)施工; 

4.工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三、四路(佛山大道~清峰路);

5.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6.工程规模:道路全长约1500米,宽约15米,对旧路面加铺6cm沥青混凝土;工程造价约430万元(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上限价为准);

7.资金来源:融资;

8.工期: 15 日历天。

二、招标内容

中心城区交通改善工程五峰三、四路改造项目(佛山大道~清峰路)的施工,主要对现状路面加铺沥青混凝土及交通标线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三、报名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要求及接受报名的时间、地点

1.报名资质条件要求:报名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通过年审且在年审有效期内),并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具体要求按建设局有关文件执行),且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

2.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原件;

3.报名投标起止时间: 2009年  9 月 21 日 14  时至 9 月 27 日 11 时 30分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地点: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四、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及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内容和标准如下:

1.资格预审资料封面、目录;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需能完整反映诚信记录和年检情况)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法人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有授权);

3.企业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工程验收报告)的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

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的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简历和近三年已完成类似工程的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工程验收报告)的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

6.拟派项目负责人经企业注册地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证明文件(至少一年以上)的复印件;

7.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我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不得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项目的投标,通过资格审查后若发现其在诚信管理系统中已登记或已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8.拟设项目机构其他主要人员名单和简历;

9.拟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清单;

10.   2007、200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复印件及有关说明(包括有否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1.   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

? “资格预审文件”须按序胶粘装订成册,加盖法人公章。拟投入的人员、设备在中标后将作为其是否履约和诚信的主要内容。

? 近三年类似工程仅指: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为2006年8月1日后、工程费用¥4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改造)施工。

? “资格预审文件”在本工程招投标全过程均有效,投标申请人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务必审慎对待,如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投(中)标资格,并须承担相关行政、法律责任。

五、资格预审资料递交时间、地点、接收人及要求

1.“资格预审文件”须在2009年 9 月 27 日 上  午 9:00  ~ 12:00 (北京时间)前凭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回执,连同资格预审资料送至佛山市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03室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携带所有复印件的原件供核对。原件在资格审查结束后退还。

六、资格预审原则

1.无原件核对的,该项资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未按“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者,作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

3.资格预审办法:

1)资格预审小组将根据投标申请人的企业业绩、财务状况、项目负责人的资历、拟投入的相关资源、履约情况和企业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采用投票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2)通过票数过半的投标申请人均为正式合格投标人。

3)报名或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足5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招标文件及图纸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每份 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份1000元人民币(现金),评标会议日后五天内退还完整图纸(必须按原有顺序叠好)即退回所收押金。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03室,不购买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八、通知与确认

资审结果代理机构将以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投标申请人。合格投标人请于24小时内以传真形式确认收悉。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03室

联系人:杨志勋、庞德炽电话:0757-83284195、83284196

邮政编码:528000传真号码:0757-8312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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