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彭泽至湖口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上面层粗集招标公告
江西省彭泽至湖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彭泽至湖口段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发改交运字[2008]957号文核准建设,赣皖界至彭泽段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发改交运字[2009]557号文核准建设,并已列入江西省基本建设计划。项目招标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彭泽至湖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决定对本项目路面工程上面层粗集料(公称粒径大于2.36㎜,下同)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 彭湖高速公路位于江西省北部,长江南岸、九江市的湖口县和彭泽县境内,是江西省北部与安徽省联络的重要高速公路。彭泽至湖口段工程长51.83公里,赣皖界至彭泽段工程长12公里,全线按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新建。主线路面采用沥青砼,路面标准轴载为BZZ-100KN。
1.本项目路面工程上面层粗集料按一个合同段(AM)进行采购招标,采购招标的粗集料总量为128955吨(其中AP1合同段58002吨, AP2合同段49823吨,A0合同段21130吨),材质要求为玄武岩或辉绿岩。
2.材料供应时间:2009年12月至2010年5月。
3.供货地点:各路面合同段黑站拌和场。
二、潜在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地矿部门颁发的石料开采许可证,在公安部门、安全生产部门办理开采片石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许可证、林业部门办理的林地使用许可证。
2.投标人碎石加工设备必须是反击式破碎机,宕口生产能力不小于1500T/日,贮料能力不小于20000m3。
3.投标人材质必须为辉绿岩或玄武岩,碎石的各项试验检测项目必须符合土建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沥青混合料粗集料质量技术要求。
三、符合要求且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09年9月22日~2009年9月2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地矿部门颁发的石料开采许可证,公安部门、安全生产部门办理开采片石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许可证、林业部门办理的林地使用许可证,到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彭泽至湖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二楼会议(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芙蓉农场)进行现场登记报名。
报名时提交一份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四、招标人将于2009年9月24日~2009年10月10日对提出申请的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并根据对申请人现场考察情况(包括宕口片石开采能力、碎石加工能力、加工设备、贮料能力、料场位置、运输距离、运输道路条件、运输能力、诚信履约情况等)和现场粗集料取样试验结果,确定通过现场考察的申请人名单。并于2009年10月12日~14日在江西彭湖高速公路网(网址http://www.jxphgs.cn/)上公示通过现场考察的投标申请人名单,并对通过现场考察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对未通过现场考察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不做任何解释。
五、招标人的办公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招标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彭泽至湖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芙蓉农场
邮  编:332702
联系人:陶勇根 刘妍
电  话:0792-5750495
传  真:0792-575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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