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道212线滨江路东北段工程一个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09-9-15
|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阆中市国道212线滨江路东北段工程项目 已由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阆发改[2009]47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阆中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灾后重建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60%+40% ,招标人为阆中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阆发改[2009]26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0906153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大明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阆中市; 2.2工程建设规模:阆中市国道212线滨江路东北段工程 2.3计划工期: 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要求范围;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一标段:阆中市国道212线滨江路东北段,全长3450米,全段路面拓宽为29米,拆除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分隔带。在K0+000~K1+020段为原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沥青面层, 在K1+020~K3+450段为在原沥青面层的基础上加铺磨耗层。 2.6资金来源:灾后重建资金及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2006-2008年)至少完成1个1000万及其以上的沥青砼路面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09月15日 至2009年09月2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阆中市半岛商务酒店2203号房间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10月11日 10点00分 ,地点为南充市国家投资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涪江路19号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阆中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 阆中市太平寺街1号 邮 编: 637400 联 系 人: 冯先生 电 话: 13547599961 传 真: 0817-6304181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大明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西华门街17号天府中心11楼7-9号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杜先生 电 话: 028-86273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