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滨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1-6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0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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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滨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已经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关于对津滨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基础[2009]559号),初步设计已经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批复(《关于对津滨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2009]398号),项目业主为天津泰达津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贷款和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津滨高速为全线封闭的高速公路,路线起于津滨大道与外环线互通式立交的东侧引路起点,起点里程桩号为K0+210.786,沿线经过东丽区、塘沽区,终点在胡家园立交以东与津塘公路相接,止于塘黄路,终点里程桩号为K27+976.325。路线全长27.766公里。 本次招标范围路线全长(扣除试验段)24.993公里。 本工程为旧有高速改扩建工程,道路由现状双向四车道拓宽至双向6~8车道。除试验段以外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4座(均为现状立交改建,包括驯海路互通式立交、东金路互通式立交、开发区西区互通式立交、胡家园互通式立交);全线新建分离式立交1座(即津北公路分离式立交),新建人行天桥1座,加宽通道桥12座,加长箱形通道7座;加宽跨河(渠)中小桥7座、加长过水箱涵4座、盖板涵4座、圆管涵26座。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次招标的各个标段为全线(不含试验段)范围内路基土方(填筑至路床顶面)、特殊路基处理、桥梁(不含桥面沥青混凝土面层铺装)、涵洞、通道(不包括通道顶面路面结构层)、以及城市快速路段排水工程的改扩建施工。共分为6个合同段,各合同段独立进行招标。其中: 第1标段: 起始桩号K0+210.786,终止桩号K3+600,主线长3389米,含驯海路互通立交一座,人行天桥、收费广场路基工程、地道等,桥梁总长度约为846米; 第2标段: 起始桩号K3+600,终止桩号K7+400,主线长3800米,含中小桥、箱形通道、圆管涵等; 第3标段: 起始桩号K7+400,终止桩号K11+680,主线长4280米,含中小桥、通道桥、箱形通道、圆管涵等; 第4标段: 起始桩号K11+680,终止桩号K13+800,主线长2120米,含东金路互通式立交一座、津北公路分离式立交(支线上跨)一座,中小桥、通道桥、过水箱涵、盖板涵等,桥梁总长度约为1600米; 第5标段: 起始桩号K14+500,终止桩号K20+000,主线长5500米,含开发区西区互通式立交一座,中小桥、通道桥、箱形通道、圆管涵、盖板涵等; 第6标段: 起始桩号K22+000,终止桩号K27+976.325,主线长5976米(其中不含新河东干渠桥),含胡家园互通立交一座,中小桥、通道桥、收费广场路基工程等,桥梁总长度约为996米; 2.3计划施工工期:2009年10月15日~2010年8月31日,共计:3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高速公路施工或一级及以上公路改扩建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投标人应在投标函注明主投标段和副投标段,当投标人在2个标段的排名均为第一名时,其将被授予主投标段,另一标段将被授予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最新更新公示的《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范围内,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6投标人每标段提交500万元人民币的诚信保证金及8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确保诚信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在指定时间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9月3日至2009年9月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5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公示厅(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二纬路18号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邮 编: 300100 邮 编: 300074 电 话: 022-58792335 传 真: 022-58792335 联 系 人: 于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