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靖边至陕蒙界高速公路车辙处治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09-8-31
|
为消除包茂高速公路靖边至陕蒙界段的行车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整体路况水平,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项目法人, 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实施靖边至陕蒙界段高速公路车辙处治工程,该工程已列入招标人2009年度养护投资计划,项目执行机构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榆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采用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车辙处治工程在靖边至陕蒙界段高速公路(全长204公里)内不均匀分布,主要工程内容为沥青路面车辙处治、沥青路面微表处及排水设施的修复完善等工程。工程概算投资额约1.15亿元,计划施工工期90日历天(由于陕北气温较底,合同内工期可在2010年施工季节内顺延,但必须于7月底全部完工)。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监理服务期4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沥青路面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参与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3.投标担保金要求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相应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担保须以现金担保形式(电汇或银行汇票)递交,且必须从投标人开户行汇出并由该行出具相关证明。担保金必须在2009年9月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汇至招标人指定帐号(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担保。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将投标担保的银行转帐或电汇回单原件及一份扫描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核实原件后退还原件并保留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兴趣的投标人,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均为原件并带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均须加盖法人章)于2009年9月1日至9月5日期间每日8:30~11:30、14:30~17:30到榆林市榆阳区孙家湾村榆靖分公司工程养护科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密封后,请于2009年9月10日(节假日不休)12:00~14:30时递交至陕西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详见当日酒店大厅公告),迟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时间为2009年9月10日14:30时。 联系方法: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6号 邮 编:710065 联 系 人:刚先生 电 话:029-88455132 传 真:029-88455132 项目执行机构: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榆靖分公司; 地 址:榆林市榆阳区孙家湾村 邮 编:719000 联 系 人:许先生 王女土 电 话: 0912-3895756 传 真: 0912-38957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