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薛城农村公路管养创出“枣庄模式”

  山东枣庄市薛城区公路管理部门在抓好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坚持建、管、养并重,按照“政府主导、专业指导、上下联动、运转有效”的原则,强力启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形成了“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养护管理体系,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经验基础上形成的“枣庄模式”在全省得到推广。

  近年来,薛城区始终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利用国家对东部地区“村村通”油路扶持补助的有利时机,科学规划,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制定了《薛城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薛城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实现了人员、责任、资金、考核、奖惩“五落实”。

  明确养护主体,落实养护责任。

  组建了区农村公路管理处。具体负责编制全区农村公路规划、编报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及全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监督和指导镇(街)做好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和县道小修保养;考核镇(街)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各镇(街)设立了农村公路管理站。由各镇(街)主管,区农村公路管理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编制各镇(街)农村公路规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及各镇(街)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同时,负责建立健全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落实日常养护人员,实施小修工程;筹措乡道、村道养护资金,监督养路员补助金的落实;协助实施上级补助的养护工程项目,搞好配套资金的筹集;协调乡道、村道灾害性损坏的抢修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损坏公路案件,并做好路政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建立起了农村公路养护队。根据农村公路管理里程,每2—3公里配备1名养路员,具体负责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并协助镇(街)农村公路管理站和交管所做好县道、乡道、村道路政管理工作。建立了定期培训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重点培训处理公路各类病害的技术技能,各级养路队伍的专业技能不断增强,管理养护水平进一步提高。

  畅通筹资渠道,落实养护资金。

  为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现正常化、规范化,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区财政每年每公里拨付不低于5000元用于县道小修保养工程;镇(街)每年每公里拨付不低于4000元用于乡道小修保养工程;村道小修保养工程每年每公里不低于2000元,区、镇(街)各承担50%。同时,坚持村道村养护的原则,在有条件的村积极探索采用“一事一议”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公路管养。

  在资金的管理使用上,区、镇(街)分别设立了农村公路管理资金专户,交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区级以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管理,镇(街)负责镇(街)、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

  严格绩效考核,确保养护效果。为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取得实效,制定了量化考核办法,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了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评定标准,并建立了与之配套的奖励机制。由交通部门负责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日常检查与监督指导,年底区政府统一对镇(街)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因管理养护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道路损坏甚至酿成事故的,进行了严肃处罚,有效调动了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丰富实践载体,确保工作落实。

  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宣传《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为重点,通过新闻媒体、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路法律法规,形成爱路护路的共识,为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大力加强路政管理。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的路政执法队伍,积极开展路政巡查,加强路政事案处理,依法查处破坏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闭合示范路段创建活动。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开展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四化”管理,选取部分路段作为养护示范路,进行重点管护,同时以点带面,促进道路管理养护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积极开展镇(街)农村公路管理站达标验收活动。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日常管理、养护质量等方面,加强农村公路管理站规范化建设,周营、陶庄、沙沟、常庄、邹坞、张范农村公路管理站经验收均达标合格,对验收合格的路段和农村公路管理站,按照每公里1000元和每个管理站2万元标准,兑付了补助资金,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

  2003年以来,全区累计投资1.8亿元,新建、改建农村公路514公里,目前全区农村公路里程达到622.5公里,其中,县道31.4公里,乡道74.3公里,村道516.8公里,公路密度达每百平方公里124.5公里,实现了行政村“村村通”油路的目标,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的发展环境、农业的生产环境和农民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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