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307线泸盐路泸永段路面改造工程A、B 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0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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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307线泸盐路泸永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泸市发改交[2009]1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泸州市交通局收费路桥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地方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20%,地方自筹30%,银行贷款50%,招标人为泸州市交通局收费路桥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省道S307线泸盐路泸永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和泸县境内,途经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镇、特兴镇、泸县兆雅镇、云锦镇、立石镇,是泸州市通往重庆的重要进出通道。设计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实施路面改造,改造里程41.093公里,其中:K0+000-K38+540 段,路基宽度12米 ;K38+540-K41+093段,路基宽度9米。全路段路面工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工期10个月。本次施工招标按A标段:K0+000-K20+000和 B标段:K20+000-K41+093两个标段进行招标,主要工程数量祥见工程量清单。监理招标按1个标段:K0+000-K41+09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近三年内完成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沥青砼路面施工项目两个及以上,且累计长度100公里及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1.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2 对监理单位的要求: 3.2.1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近三年内完成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沥青砼路面施工监理业绩两个及以上,且累计长度50公里及以上 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8 月11日至 2009 年 8 月 17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3:00 时至 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泸州市交通局质监站(泸州市江阳区宝庆后上街27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监理单位除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费用自理。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9月1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30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忠山路三段62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州市交通局收费路桥管理处 地 址: 泸州市江阳南路25号 邮政编码: 646000 联系人: 李先生 黄先生 电 话: 0830-2285659 |